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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权属登记的程序
作者:赵化律师    访问次数:203    时间:2020/03/16
       为规范房屋权属登记工作,推进统一的房屋交易权属信息系统建设,提高房屋交易权属管理部门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以武汉为例,市建委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的通知》、《关于印发<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自2006年10月IO日起实行网上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工作。
       1. 单位申请人网上申请初始登记
       凡申请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申请人)的,需通过武汉市房屋交易权属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权属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网上办理初始登记后,在办理该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时,单位申请人也需通过权属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各权属登记部门的受理、审核人员需通过政府专网访问权属系统,核对网上信息填写是否完整,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权属登记条件的,予以核准。发证人员通过权属系统打印房屋权属证书后,将申请审核材料归档。
       个人申办权属登记的,可直接填写书面申请并携带相关材料到权属登记部门办理。
       2. 单位申请入网.L申请初始登记的程序
       (1)进行房屋实测面积成果备案
       单位申请人应按照《关于规范用于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房产测绘成果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到北京市房地产勘察测绘所办理实测成果备案,上传房屋实测数据并领取《测绘成果备案表》。
       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楼栋还需通过权属系统建立房屋实预测数据对应关系。
       (2)网上填写初始登记申请信息
       单位申请人登录武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点击首页业务办理中的“申请权属登记”窗口,凭用户名、密码、加密钥匙进人系统,在“权属管理”模块中填写房屋权属登记的相关申请信息。
       (3)网上打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单位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完成后,在线打印《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书》、《房号清单》、《房屋状况附表》,预售房屋的还需在线打印《预售房号和现房房号对照表》。
       (4)单位申请人持网上打印的材料和其他相关材料以及所有申请材料拍照或扫描形成的影像材料,到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初始登记。
        3. 网上申请转移、变更、他项权利、注销等登记工作流程
        (1)单位申请人在办理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时,须通过网上填写房屋权属登记的申请信息,并在线打印相关申请书。
        (2)单位申请人持网上打印的材料、其他申请登记的相关材料以及所有申请材料拍照或扫描形成的影像材料,到权属登记部门办理相关登记。
        4. 现房销售之前,开发商需履行以下申请流程
       (1)申请人登录权属系统后,在“现房销售”模块,填写申请信息,在楼盘表中选择拟销售的房屋并下载打印《现房项目网上签约申请表》。
       (2)开发商携带以下材料到市建委房屋交易市场管理处申请现房销售:
       ①网上打印的《现房项目网上签约申请表》(原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房屋所有权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④国有土地使用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⑤建设T程规划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市建委核对网上申请信息后,将符合现房销售条件的房屋开通签约系统,开发商可进行现房合同网上签约(含网上认购)。
       已通过网上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不再办理补录初始登记信息的确认工作。